第469章 市局干预(3 / 4)

主持会议的市府副秘书长深深看了聂虎一眼,然后转向市生态环境局的方向:“生态环境局的同志,龙门药业反映的这个问题,你们了解具体情况吗?环保执法,既要严格,也要有温度,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于企业的合理诉求,要重视。”

压力,瞬间给到了市生态环境局。

那位副局长清了清嗓子,开口道:“龙门药业的情况,我们局里是了解的。环保执法,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之前对该企业的检查,是基于群众反映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比如在线数据存在波动、危废管理记录不规范等,出具停产通知,也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虑到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目的是督促其彻底整改,消除隐患,这是对环境和公众负责。”

他顿了顿,看了一眼聂虎放在桌上的专家报告:“至于企业聘请专家得出的结论,可以作为参考,但最终的执法认定,还是要以我们环保部门的监测和判断为准。当然,如果企业整改到位,经我们复查合格,自然会依法撤销相关措施。我们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处罚,而是为了督促企业守法。”

这番话,说得冠冕堂皇,滴水不漏,既强调了执法的合法性,又保留了“整改到位可撤销”的余地,但核心立场并未改变——停产通知,是基于他们的“判断”,且目前依然有效。

聂虎心中一沉,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且态度强硬。

就在这时,列席会议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的纪检监察组组长,一位面容清癯、目光锐利的中年人,忽然开口了,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特有的冷静和分量:“王局,我插一句。既然今天开这个会,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优化环境,那我们不妨把问题摊开说透。龙门药业提供的专家报告和监测数据,显示其排放是持续达标的。而我们的停产通知,依据是‘存在超标风险隐患’。这个‘风险隐患’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具体依据哪些数据和事实?与企业提供的达标数据之间,如何解释?执法的精准性、必要性,以及比例原则的把握,是否都经过了充分论证和集体决策?这些,是不是可以在会上,或者会后,向企业和相关方面,做一个更清晰的说明?毕竟,这关系到一家重点企业的生存发展,也关系到我们执法行为的公信力。”

纪检监察组长的这番话,看似是在询问,实则切中要害,直接指向了此次执法行为本身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语气平和,但分量极重。会场的气氛,瞬间变得更加微妙和紧张。纪委监委的介入,哪怕只是“列席”和“询问”,也意味着此事已经引起了更高层面的关注,且对执法行为本身的规范性提出了审视要求。

那位王副局长的脸色微微变了变,斟酌着措辞:“这个……认定标准当然是依据国家标准和我们的专业判断。具体细节,可能还需要……”

“王局,”主持会议的副秘书长适时开口,打断了略显尴尬的局面,语气平和但带着不容置疑的基调,“环保严格执法是必须的,但正如刚才纪检组同志提到的,执法的精准性、规范性,以及与服务经济发展、保护市场主体活力的平衡,同样重要。特别是对于龙门药业这样有市场、有技术、有社会责任感的民营企业,在它已经表现出积极整改态度和实际成效的情况下,我们的执法是否可以更加注重方式方法,多一些指导帮助,少一些‘一刀切’?是否可以考虑,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给企业一个整改验证期,允许其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继续生产,而不是简单停产?”

副秘书长的话,虽然没有直接否定环保局的决定,但倾向性已经非常明显。他看向了市工信局的领导:“工信局这边,从稳增长、保就业、促发展的角度,怎么看?”

市工信局的领导立刻接过话头:“秘书长说得对。龙门药业的‘愈灵’系列,是我市中医药产业的亮点产品,市场反响好,带动就业强,纳税贡献也稳步增长。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保护这样的优质企业、优质产能,就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大局。环保要抓,但生产也不能轻易停。建议生态环境局能否与企业再深入沟通一下,在确保环境底线的前提下,拿出一个更加稳妥、对企业发展影响更小的监管方案?比如,加强在线监测频次,派驻监督员,或者设定一个短期的、明确的整改验收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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