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群魔乱舞(1 / 4)

毛总今天又穿着一件黑色衬衫,没有一丝皱褶,最上面的两粒扣子敞开着,露出喉结和脖子下一小片结实的肌肉来,下面配一条黑色长裤。

毛总很适合穿黑色衬衫,有一股难以言状的阳刚之气呼之欲出。包括举手投足都充满沉稳大气的男子气概。

卓然在背后看着伟岸的背影,手里拿着随身的长方形小包朝大门口走去,只匆匆对艳群说了一句:“那你给莎莎做饭吧。”

就跟在他后面去了。

卓然今天穿一条白色连衣裙,腰间也系着一条细细的白色皮带。

在门外换鞋的时候,坐在鞋凳上的毛总仰起头来看着弯腰系鞋扣袢的卓然说::‘咱俩今天一黑一白呀?’

卓然上前一步,给毛总把衬衫的第二粒钮扣扣上了。

说不清是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还没来得及细想,动作就已经完成了。

毛总像个孩子一样,安静的等着李小姐给他扣好了,满不在乎地伸出手抚了一下那粒扣子,起身说:“走吧。”

刚才触手摸到毛总的衬衫面料,柔软而细腻,厚重与丝滑。这是上好的面料。穿在身上很能抬人。

而卓然自己身上这条区区不过三百元的裙子,除了款式过得去,材质和做工都不太好。

打工不需要穿太好。

可现在经常跟着毛总出席一些应酬的场合,自己那些衣服,便有些登不上场面了。

在电梯里,卓然心想,有空了得去给自己买几身衣服。

俗话说得好,先敬罗衫后敬人,人靠衣裳马靠鞍。

尤其在广东这个地方,穿拖鞋出门,那是身价一个亿以上人群的特权。

越是草根出身的生意人,越注重行头。

可以说这是虚荣俗气,但人必须顺应社会。

应酬场上第一次见面不看男人的高矮胖瘦,和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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