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然去了厨房。给弟弟盛了满满一碗。知道毛总不爱吃米饭,所以只给他盛了半碗。
来到前面,原本已经吃完了的妈妈又坐回了桌前,拿起了她自己用过的筷子,把每一样菜都拨到盘子的正中间。
毛总也不介意,随意地夹着菜吃着。
妈妈见了毛总碗里的饭,有些夸张地说:“吃这么一点啊?”
毛总很自然地扒了一口饭说:“我吃菜喝酒已经快饱了。”
今天这点酒对毛总来说只能算漱了漱口,他面不改色,谈吐自如。
倒是酒量不大的弟弟,脸微微有些红了。
看着卓然的妈妈用筷子把鱼骨头全部挑了出来放在另外的空盘子,盘子里只剩下了白花花的鱼肉,毛总伸筷子夹了一点吃了,说:“卓然把您做饭的手艺学到了,都做的挺好的,她没去家里之前,我都是随便对付一口。”
艳群大声问:“你以前没有请过保姆吗?”
毛总有些惊惊讶地看了艳群一眼,简单含糊地回答道:“不一样。”
爸爸也早就吃完又坐回了他常坐的位置上,冷眼看着艳群。
艳群起身,去了屋外大门口站着。
看着随和的毛大军,卓然突然想起了丽芳的雇主李先生。
毛总和李先生都是生意人,他们在陌生的人和环境面前都能做到举止自如。
只不过,李先生的言行斯文儒雅,毛大军则随意自如。
假设那位李先生到了这样的场合,未必有毛总融入得这么快,这么接地气。
人哪有什么高低之分?适合自己的环境就好。
饭后,弟弟和爸爸陪着毛总说话,卓然和艳群还有妈妈收拾碗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