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挂了电话,从床上起来。
洗漱,穿衣,然后下楼,谷蓝这会倒是在楼下,拿着笔记本正在飞快的打字。
“妈,早上好,你这速度进步还真得是飞快啊!”
“这速度这么快啊!都快比上我了!”
谷蓝笑笑:“没有,我这手不听使唤,晚上速度就没这么快,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每天早上手指非常听话,晚上就不行。”
沈星眠捏着她的手,这看看那看看:“妈,小心点,别弄成那什么腱鞘炎了?”
“一天别打那么多字。”
“还有,这笔记本上的键盘,你少用,要用专门配的键盘才行。”
“用笔记本上的键盘虽然方便,但他这种没有太短了,手指还没反应过来,你的字已经打好了。”
“时间长了,真的不是好习惯,还要用配的那种键盘才行。”
“你这恐怕就是腱鞘炎的前期,不要再用这上面的键盘了。”
“平时办公倒是没问题,打字没这么多,但你现在要写小说,每天要打这么多字!”
谷蓝点点头:“好,这么说,我还真得注意点,怪不得每天早上速度快,晚上就不行了。”
“你快去吃饭。”
沈星眠的早饭很简单,一碗燕窝,一片面包就行了。
不过今天管家给她端来一块煎鱼排,很小的一块,她吃了。
味道还不错?
饭后,她去了花园儿,这个春天,正是玫瑰月季蔷薇这些花开的好的时候。
她去到后花园,就看见,一棵棵的爬藤月季,越过墙头,还真得是百花齐放,争相绽放的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