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唇枪舌战,引经据典。
甚至,辩论社出身的那个“大法官”为了增加合理性和代入感,还在辩论中,引用了好几条关于“占有权”的法律条款。
整个庭审过程,专业得让旁听席上那些,本来还抱着看热闹心态的老师们,都感到了一丝丝的震惊。
最终,在经过了,由十名学生代表组成的“陪审团”,进行的不记名投票之后。
首席大法官,当庭,宣布了判决结果。
“经,陪审团投票,及仲裁庭最终裁定。本次纠纷,手工社,占理!”
“其,‘提前放置书包’的行为,符合,优先占有权的基本法理。有监控视频为证!”
“动漫社,虽然,主观上,并无恶意。但其,在后续的争执中,首先,采取了不理智的推搡行为,并且不小心撞到了一位来集市跑腿的小学学妹。”
“其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故,本庭宣判!动漫社,即日起需无条件为手工社提供为期一周的免费的货物搬运服务!并且要在小镇当中,由文学社创办的《天远日报》校刊上,进行为其三十天的公开书面道歉!”
......
这个判决结果一出。
全校,心服口服。
一场,原本可能会愈演愈烈,甚至会影响到社团之间团结的风波,就这样,以一种充满了“仪式感”的方式,被完美化解了。
这场“庭审”,不仅没有在学生之间,造成任何负面的影响。
反而,还让“规则意识”和“证据意识”,深入到了每一个孩子的心中。
甚至,就连那些,旁听了一场热闹的小学生们,都学会了一句,新的口头禅。
“以后,我们要是再吵架,也要像学长们一样摆出证据!绝对不能随随便便就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