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金庸午夜审稿(2 / 4)

——那里已经堆了半人高,都是这个月的“文学成果”。

但括号里的第一行注释,就让他愣住了。

“(镜头从黄浦江的波涛上拉起,汽笛声由远及近,画面缓缓推向外滩,1920年的上海在晨雾中苏醒,像一头慵懒而危险的巨兽。)”

林家明眨了眨眼,把稿纸拿近了些。

这什么写法?

他继续往下读,然后发现自己停不下来了。

第一章,许文强初到上海,在码头上被地痞勒索。

文字简洁如刀锋,三句话交代背景,五句话展开冲突,第十句话枪就响了。

——不是真的枪,是许文强用怀表链条,勒住对方脖子的“咔嚓”声。

写得比枪响还吓人。

林家明不自觉地坐直了身体。

第二章,百乐门舞会。

他几乎能看见旗袍的流光、听见留声机的咿呀、闻到雪茄和香水混杂的气味。

当冯程程在旋转楼梯上,回眸那一瞬,林家明甚至屏住了呼吸。

——作者只用了七个字:“她眼里有整个上海。”

“我的天……”

林家明喃喃自语。

他读到了第七章,许文强撕画的那场戏。

读完后,他坐在椅子上整整一分钟没动,手心的汗把稿纸边缘都浸湿了。

写得太好了。

好的不正常。

林家明猛地看向作者地址:

重庆大厦307室。那个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弥漫着咖喱味和汗臭的地方,住着能写出这种文字的人?

他脑子里瞬间冒出三种可能:

一,抄袭;

二,枪手;

三,鬼上身。

理智告诉他应该退稿。

一个新作者,没有发表记录,住在那种地方。

写法还这么怪异。

——每个都是退稿的理由。

但他握着稿纸的手,就是松不开。

最后,林家明做了个折中的决定。

他把稿子,塞进文件柜最底层那个抽屉。

——编辑部著名的“文学坟场”。

那里躺着的,都是让他纠结过的稿子。

有的文笔优美但情节平淡,有的创意惊艳但错字连篇。

有的像这份一样,好得让人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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