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不得不出手了(3 / 4)

北望江山 孤独麦客 3166 字 19天前

这个在唐代中期才开始大行其道——或许有人说魏武卒之类早就有了,但我们是看主体,即一个国家的主要军事制度。

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募兵成为主流。

唐代募兵是有军饷的,具体是粮食+绢帛+铜钱+比武赏赐。

首先包吃住,士兵在营不训练时,一天两顿,一顿两个胡饼,单个胡饼用面半升,即不训练的日子一天吃2升。

在营训练时,一天三顿,一顿两个胡饼,单个胡饼用面半升,即一天吃3升。

出征打仗时,视同在营训练。

唐代一斛=10斗=100升=现代108.32斤。

绢帛、铜钱赏赐是按节日来的,一般每年可领到4-8贯铜钱、4-10匹绢(依照各个藩镇财力)。

比武是很频繁的,一般赏赐锦被、银瓶等高价值的物品,但不是每个人都能领——有没有“阳光普照奖”不好说,但都拉出来操练了,总得给点好处,不然武夫大爷们要发火。

最后,唐代士兵每个月包吃住的情况下,还能领粮食,每月2-3斛不等(看财力)。

如果藩镇内情况不稳,流言众多,有人鼓噪作乱,还要加赏。

一般而言,节度使上任之前要准备一大笔钱,于是产生了信贷业务,节帅贷款上任,被称为“债帅”,到任后给士兵们发奖金。

这就是募兵。

宋代以及明朝中期以后,也是募兵,但待遇大大不如唐代,这是风气原因,没办法。

再按唐代募兵来说一个士兵一年可以领:24-36斛粮食(一斛108斤)、4-8贯铜钱、6-10匹绢,外加不固定赏赐,军营内包吃住,每天吃的那2-3升粮食不计算在内。

最后说回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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