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下河的小女孩淹死了。
事情发生在一个月前,小女孩的父母将小女孩办了丧事下葬。
整个事件就是个普通的落水溺亡案件,根本不需要派出所的公安同志介入。
可是三天前,小女孩的父母突然来报案,说小女孩的坟墓被盗了!
小女孩的尸体不见了!
小女孩只是五六岁年纪,小女孩的父母都是老老实实的村民,没有什么钱财,小女孩下葬的时候,一口木棺材,一身衣服,还有几个小女孩活着时候喜欢的玩具,仅此而已。
金银财宝一样没有,盗墓贼怎么就看上一个小女孩五六岁的棺材,把棺材给挖走了呢?
小女孩的父母刚经历丧女之痛,现在还被盗了坟墓,小女孩死无全尸,让两口子心疼不已。
按道理说,村子里的事情大多是村长和公社队长处理。
可是小女孩父母上报了之后,村长和公社队长说实在是查不出来,反正只是一个女孩子,都已经死了,现在丢了就丢了。
农村的小女孩不值钱,活着都不值钱,死了更不值钱。
可偏偏,小女孩的父母非常疼爱孩子,不忍心我家姑娘死无全尸,下落不明,所以走了几个小时路来城里报派出所。
黎晴最听不得这样的事情,什么男孩女孩,女孩子怎么就不值钱了!
她是女孩子,还一样顶班她父亲当公安呢!
所以黎晴不顾当时廖三民还没表态,直接答应小女孩父母,把案件接了下来。
</x>最后连带着她师傅老王,一同处理这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