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洺满身大汗,一屁股坐在地上化身猎妈人,展开无差别攻击。
初晨的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叶,洒在身上,凌乱的刘海完全湿透。
秦洺几乎脱力,但身体状态却出乎意料的好,仿佛十七八岁少年的基因完全被唤醒,恢复极快,皮肤状态也是二十五岁以后的人,用多少昂贵护肤产品也比不了的。
十几分钟后。
秦洺在小区楼下早餐店,买了四份早餐。
锦绣华府是超过二十年的老小区,层高六层,没有电梯。
秦洺家在五楼。
爬到楼上以后,秦洺感觉自己又死了一遍。
“早晚要换掉这个破房子,之前怎么都没发现这破楼梯这么难爬!”
把早餐放到餐桌上,秦洺就去洗了个澡。
老秦和柳凤英才刚刚起床,打着哈欠,看到桌上的早餐愣了一下,面面相觑。
......
老秦提着早餐,身上穿着海澜之家的新衣服,嘴角带着迷之微笑,来到单位。
“哟,瑞芳,今天弟妹没做早饭?”
一个看上去四十五岁左右,略微有点秃顶的中年男人,看到老秦手里提的早餐,忍不住打趣。
平时秦瑞芳都是在家里吃饭。
一年到头也买不了几次早餐。
所以,这场面可以说是非常罕见了。
“害,这是我儿子买的,你说这小子,不知道什么情况,暑假的时候挣了点钱,非不让我们做饭,真是浪费!”
“你说说,这外面做的早餐,不管是营养还是价格,跟家里的能比吗?”
“不过,再怎么说,也是他一片孝心。”
“在家来不及吃了,只能带到单位来了。”
老秦哈哈一笑。
摸着有点凉的小米粥,嘴角翘的更高。
“秦哥,你这就不懂了。”一个年龄比老秦明显小点的人,开始捧哏:“小孩子挣到钱,第一件事想到你,这是好事啊。”
“不像我儿子,一天天除了打游戏,什么都不会干,气的我跟他妈血压都高了。”
“现在小孩都这样,长大点,懂事就好了。”老秦心里很受用,忍不住露出王有胜阅兵的胜利笑容,但还是无所谓的摆摆手。
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
如果不对比,秦洺也就是简单买了个早餐。
可一旦对比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