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于社学试行新法,成效卓著,本官甚慰。”朱炎先予肯定,随即话锋一转,“然社学多为民间自办或乡绅资助,规制不一,师资匮乏,新法推行,步履维艰。欲广启民智,奠万世之基,非由官府主导,建立一套更为规范、统一的基础蒙学体系不可。”
他提出了一个更为宏大的构想:“本官意,在信阳州,仿照经世学堂之制,但降低门槛,于州城及各县城,乃至大的乡镇,由官府出资或官民合办,设立‘蒙学堂’。”
“蒙学堂?”吴静安眼睛一亮,这显然比在旧社学中修修补补更为彻底。
“不错。”朱炎详细阐述,“其一,蒙学堂需有固定馆舍,由州衙统一规制,力求明亮整洁。其二,师资需经遴选培训。可仿效‘观政士子’之制,设‘蒙学教习’岗位,招募通晓文理、认同新法之年轻士子,由州衙支付薪俸,经吴先生等人集中培训后,分派各蒙学堂任教。其待遇,可比照州衙普通吏员。”
学正闻言,面露难色:“部堂,此举善莫大焉。然设立众多蒙学堂,馆舍、师资、束脩(此处指官方支付的薪俸)所费甚巨,州衙财力恐难支撑……”
朱炎早已虑及于此,答道:“初期可于州城及数县试点,馆舍或可借用官产、祠庙,或由地方士绅捐建。师资亦不必一步到位,可逐步扩充。所需经费,可由州衙从新增商税、或官营工坊利润中划拨专项。此外,亦可鼓励富户商贾,以‘捐资助学’之名,认捐蒙学堂建设或运作,州衙予以褒扬,其子弟入学或可优先。”
周文柏补充道:“部堂,还可规定,蒙学堂学子,需缴纳少量学杂费用,用于笔墨纸砚及学堂日常维护,如此既可减轻官帑压力,亦可使百姓珍惜就学机会。然需设定标准,对贫寒子弟,应予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