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351章 认可了(4 / 4)

刘正明是A省代表团的团长,陈青是B省代表团的副团长——团长是李建华。

“陈书记,咱们今天是对手了。”李建华笑着拍拍陈青的肩。

“李秘书长手下留情。”陈青也笑。

谈判开始。刘正明那边开价很硬:矿产方占股70%,技术方占30%;利润按股权比例分配;环保责任由技术方承担。

李建华这边当然不同意。双方你来我往,争论激烈。

陈青大部分时间在观察。

算算时间,给赵建国和秦睿发了消息,下午的会他参加不了,会议结束后给他发会议纪要就行了。

而专注的观察后,陈青发现刘正明谈判很有章法——先抛出一个极端条件,试探对方底线,然后慢慢让步,但每次让步都要换取对方在其他条款上的妥协。

典型的以退为进。

谈判进行到一半,进入环保责任环节。

刘正明坚持:“技术方负责生产,当然要负责环保。我们出资源,已经承担了资源枯竭的风险。”

李建华反驳:“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但环保是持续投入。按你的方案,我们技术方既出钱又担责,不公平。”

僵持不下。

这时,陈青开口了。

“刘主任,李秘书长,我有个建议。”他说,“环保责任不应该是谁承担的问题,而是怎么共同承担的问题。我建议设立‘环保共同基金’,从合作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专款专用。基金由双方共同管理,环保项目共同决策。”

这个思路很新颖。

刘正明思考了一下:“比例多少?”

“5%。”陈青说,“既不会影响利润大局,又能保障环保投入。”

“管理权呢?”

“成立管理委员会,双方各派两人,再加一个独立专家。”

刘正明和李建华对视一眼。

“可以讨论。”刘正明说。

谈判继续进行。最终,在陈青的斡旋下,双方达成了初步协议:股权比例55:45(矿产方略高),利润分成按股权,环保基金提取5%,共同管理。

课程结束,教授点评时特别提到:“今天的谈判,陈青同学提出的环保共同基金机制,很有创意。既解决了责任划分难题,又体现了合作共赢的理念。这才是资源博弈应有的方向。”

陈青注意到,刘正明看他的眼神,少了几分审视,多了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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