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313章 道歉(2 / 4)

丁一和包存顺连忙凑过去查看,只见信上写着:

本人马晓红,就此次果汁厂项目对接冲突事件,向组织作出如下说明:

此次事件的全部责任均在我个人,与陈光明同志无关。是我在对接工作中缺乏警惕性,轻信杨涛的谎言,跟随他进入房间,引发后续纠纷。

也是我情绪失控与杨涛发生争执,间接导致陈光明同志情绪激动。事件造成项目撤资、损害营商环境的严重后果,我深感愧疚与自责。

为弥补过错,也为不再给单位和陈光明同志带来更多麻烦,我已决定辞去开发区的工作,永久离开明州。

在此声明,我与陈光明同志仅为正常上下级关系,绝无任何不正当关联。恳请组织上不要再追究陈光明同志的责任,所有处分由我一人承担。

另外,这件事的起因,是一件令人无法启口的事,考虑到我要离开明州了,所以在这里和盘托出......

看完信后,丁一立刻皱紧眉头,对白如星说道:“白书记,这封信不能作为定罪依据!马晓红同志明显是受了委屈,又担心连累陈光明,才主动担下责任的。她的离开,实属无奈,我们不能仅凭这封告别信,就给陈光明同志下定论啊!”

“更何况,最后一段她也说了,是杨总要对她用强......”

柏明也连忙附和,“白书记!调查要讲证据、守程序。现在杨总的说辞还没核实,仅凭一封情绪激动下写的告别信就定责,太草率了!陈光明同志护着下属是出于责任心,动手也是事出有因,我们应该再深入调查,还原事情真相,不能冤枉好干部!”

“冤枉?”白如星嗤笑一声,将信纸拍在桌子上,不耐烦地说道,“当事人都主动认错辞职了,这还叫冤枉?我看你们就是想包庇!马晓红都把责任揽了,陈光明还有什么好狡辩的?这事就这么定了!”

“至于用不用强,那是马晓红与杨总之间的事,对陈光明打人的定性,毫不影响.......”

就在这时,门“哐”的一下被推开,于永涛手里举着一张纸,兴高采烈地进来了。

“丁书记!饮料大王发传真来了!”

“噢?”丁一一怔,脸色极为难堪,心想这饮料大王,又提什么无理要求了?

白如星却喜形于色,饮料大王发来传真,肯定是要求追责,可以借这个继续施压!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