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平民虽然贫穷,身上穿的衣服可能很旧且打满了补丁,但通常来说都洗得非常干净,绝不会如此的肮脏邋遢。
杜永觉得眼前这位疑似高手的家伙应该是与强敌打斗受伤乃至落败需要修养疗伤,所以才会选择在破庙里藏身。
不过男人并没有正面回答问题,而是径直走过来毫不客气的拆开荷叶,拿起一个热乎的包子放在鼻子前嗅了嗅,然后张开嘴咬了一口,脸上浮现出满足的表情。
“嗯——不错!虽然面皮是最便宜的粗面,但馅却调的不错。而且肉皮刮的很干净,没有任何残留的猪毛。正好我也饿了,这几个包子应该能对付着垫垫肚子。”
说话的功夫,他便三两口将一个包子解决掉。
紧跟着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整整十个成年人拳头大的包子,就这样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被吃了个干干净净。
那宛如饿死鬼投胎的吃相非但丝毫没有半点江湖高人的风范,反倒更是像饿了好几天没吃饭的乞丐。
而且吃了那么多,肚子也丝毫不见凸起的迹象。
等干掉最后一个包子,男人这才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感叹道:“这个时候要是能再有一壶酒就好了。我都好几天滴酒未沾,肚子里的酒虫已经快要造反了。”
“要不我现在请您去酒楼喝两杯,再顺便点几个下酒小菜?”
杜永试探性的主动发出邀请。
虽然他身上的钱袋里只有母亲给的三四两碎银子零花钱,但去县城里最好的酒楼吃一顿绝对足够了。
就算不够,他也可以用杜家少爷的身份先赊账。
可男人却十分干脆的摇了摇头:“算了吧,我现在可不太方便出现在人多眼杂的地方。对了,你手腕上的抓痕是怎么回事?”
说话的功夫,他将目光投向那两个非常明显的红紫色手印。
“这个?”
杜永撸起袖子露出了胳膊上的瘀伤,不以为意的回应道:“这是刚才被一个从大牢里跑出来的官府逃犯用擒拿手捏出来的。听曹捕头说,那家伙叫汤山博,好像是聚义寨的三当家。不过他现在已经死了,被我用手肘撞断了脖子。”
“什么!你打死了聚义寨的三当家?”
男人明显愣了一下,脸上浮现难以置信的神情。
因为汤山博在他眼里虽然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小角色,可能出了梅州地界大部分江湖人士连这个名号都没有听说过,但也绝不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能对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