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昭看着影九心不在焉的样子,
“影九,你怎么了,好像从出来就有些心不在焉的。”
“不好意思叶姑娘,我是看着凌云十分眼熟,特别像主子的追风,只不过凌云更高大更漂亮。”
叶明昭:不会吧不会吧,熟悉的故事情节在袭击我。女主买了男主走丢的爱玛。
要还吗,有点舍不得,不还吗?宠物的原主人肯定也很担心它。
原主人还可能是自己男朋友。
唉。
叶明昭凑近影九低声道,
“要不,你叫它原来名字试试,我给它喝了秘药,买它的时候受伤很多很重,我买回来就给它吃了秘药,这才脱胎换骨了。”
影九一听,这还真可能是追风,那它怎么不理他呢。
凌云:早认出你了,你都没认出小爷,小爷才不理你。还有前主子,怎么没来。
影九激动的不行,冲着凌云大声喊,
“追风,追风,我是影九。你是追风吗?”
凌云不理他,人家想叫凌云,不想叫追风。还有,主人为什么没来接它,生气!
“追风,追风,主子放了你以后就受了重伤,被叶姑娘救了,才活了下来。回去后一直挺想你的,到现在也没找新的坐骑。”
凌云听到原主人受伤,终于肯搭理影九了,跑到影九身边。
影九更激动了,再次确定道,
“你是追风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