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大眼跟火燎屁股一样跑出去,程风直摇头,不看好的说:“个子还没长起来,就惦记起媳妇了,长大也没什么出息!”
尚汐觉得大眼冤枉,她认识大眼的日子可不短了,这孩子心眼多,但是可没什么满脑子都是长大要娶媳妇的心思,尚汐公正的说:“大眼没这心思,是玉华给引导的,他一个小孩懂什么,还不是大人说什么他信什么!”
玉华自有一套道理,而且理直气壮,“我引导的怎么了,我难道说的不对!以后还不是要娶媳妇,要娶媳妇还不是要使银子,他就一个人,没人帮着打理这些银钱,最后都被他胡花,乱花,岂不是白白的给人当下人了,这下人就是末等人,大多都是卖了身的,都是可怜人!”
程风一听这个,就跟听笑话一样,“白白当下人?他不当下人还能干什么,火夫?乞丐?耍火壶?不是我一次次的给他擦屁股,他早被人打死扔乱葬岗了!他给我当个下人委屈他吗!吃喝不愁,四时无忧!”
钱老板点点头:“自然不委屈,这整个奉营城也没有一个主子送下人去学堂的!不过我看大眼不错,心眼多,最可贵的是对程风忠心,以后好好栽培,也是可堪大用的!”
程风嗤的一声笑了起来,“我栽培他?整日跟狗皮膏药一样,把我看的死死的,我长这么大就从没被人这样盯过!”
钱老板说:“你不是打发他去学堂了吗?去学堂他还怎么盯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