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驭物(4 / 4)

蓬莱镜 落笔见诸神 1964 字 3个月前

这要是换个新兵上阵,别说扎透扎穿这个草人了,他要是能够控制自己的枪尖不扎歪正中胸膛红心,那都算稀罕了,这和天赋高低没有多大关系,似余有粮余大叔那般可以做扎枪教头的,甚者可以持枪快速冲出十几步,稳稳当当的用枪头挑灭蜡烛火头而不伤蜡烛。至于那个程度的枪法,也是凭着他自己的意志力一枪枪练出来的。

就这般,李元青苦练了一整夜的御物术,直到红日初升,他才慢慢走下山来。

山风微拂,残山满山的桃树新芽随风摇曳,远处山间的茫茫霭霭,与近旁桃林的嫩枝新芽相映成趣,令忧愁酸苦的他也不免心旷神怡,他默默运起法力信手一挥,一枚桃叶便如飞镖般破空而出,恰巧击中前方的一块石阶,将之打得碎石飞溅。

李元青微微苦笑,看来如此短暂的练习,他仍是不能得心应手。

不过,他对于御物术的威力,又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果然在一个炼气士的手里,桃叶、石头,皆可以成为凶器。

飞花摘叶皆可伤人,草木竹石均可为剑。

难怪他之前接触过的那些修士个个都视凡人如同草芥,就连东方不羁那样的剑术超群的高手碰上了白算极,也只能无可奈何的被他割去舌头,沦为一具行尸走肉般的哑巴仆从。

这般一想,尽快去一趟剑仙城的想法,就愈发炽烈起来。

他屏住了一口气,又催动起了护体白光,而后双手以御物术一压,整个人便好似一枚居庸关城头的炮弹般弹射出十余丈,重重的砸落在远处的石阶上,将那块好端端的石阶轰得石尘纷飞,不过有护体白光的他分毫未伤,脚一点地,便又立刻去得远了……

这前后也就是片刻的工夫,一个鹰钩鼻的家伙瞪着眼睛御风落在了地上。

他瞧了瞧那些面目全非的石阶,仰起头来想了想,苦笑了一声。

“有意思,这小子真是有意思。”自在老仙眯了眯眼睛,自语般的喃喃,“我只是随口点了一句,他竟然就能憋出这么个办法来,看来无论是天资还是悟性,他都不是泛泛之辈,可惜呀,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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