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更大。
这不仅仅场地难找,全部装修下来,也非常的吃钱,正如张君分析的一样,全部搞好,最少需要2000万以上。
接着我又算了一下,我能够从公司弄出多少钱出来。
现在公司账户还有6000万左右,年前苏婉转了10%的股份给我,也就是说,我手里现在有安澜地产40%的股权,按照股份比例来算,6000万有2400万是属于我的。
而我现在开公司也有一段时间了。
我知道公户和私户的区别。
目前我想要把2400万弄出来投资室内运动馆,有两个方法,第一个方法是股东分红,但需要补交20%个人所得所。
第二个方法是暂借。
我通过公司法人股东的身份,左手换右手,给自己签一个向安澜地产的借款协议,把2400万借出来,然后在约定时间内把钱还进去。
但张君也说了。
室内运动馆是一个不怎么盈利的场馆,也就是说,我短时间内把钱投进去,不仅不能把2400万收回来,说不定还要持续往里面贴钱。
所以说,其实第一个方案,第二个方案都没办法施行。
首先,这样做会增加苏婉和她父亲的猜忌,会怀疑我是不是打着开运动馆的名号,私下把公司账户的钱给掏空。
信任一旦摧毁,再想建立可就难了。
更何况我和小姨的事情才刚刚跟苏婉说完,这个节骨眼做出这样的事情,肯定是非常不理智的,也很不值得。
另外,苏婉父亲为什么年前当着我和苏婉的面,提议将我的月薪涨到100万?就是因为去年我给公司带来了非常高的回报。
而这100万月薪,也是需要公司财政上的支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