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下班还有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候,刘根来正琢磨着要不要提前开溜,张群忽然找来了。
说是卷毛出了点事儿,酒鬼就把庆祝他去刑侦队的安排提前到今天。
说来张群还真是热心,从警校毕业以后,负责哥几个之间的联络主要是他,谁要是有个啥事儿,他都是最先知道。
李福志遇到的是个“幸福”的烦恼。
为啥要加引号?
因为这事儿要换给别人,早就兴高采烈的答应了,偏偏李福志满心纠结。
他们所的一个老同志退休了,空出了一个组长的位子,李福志这个老好人跟他们所里的人处的都不错,他们所长就想让他去当这个组长。
李福志在他们六个人里是老大,实际才二十三岁,这么年轻就能当上组长,给谁做梦都能笑醒。
可问题是这个组长的位置是内勤,李福志是干刑侦的,不太想去。
正好,他们所的刑侦组最近接了个强奸案,李福志就想把这个案子破了,向他们所长展示一下自己的破案能力。
张群知道这件事,跟王亮一商量,便决定把庆祝他去刑侦队的聚会提前,让哥几个一块儿帮帮李福志。
刘根来也觉得李福志的选择是正确的。
干内勤能有啥出息?二十三岁就当上组长又如何?这辈子就这样了,一眼就能看到头。
哪个领导不是从一线提起来的?
这种事儿,要换做是他,直接拒绝就行了,他不想去,谁还能绑着他去不成?
但以李福志老好人的性子,却做不出直接拒绝这种事儿,他想尽量把事情做圆满了,就算拒绝,也要用能力给领导一个顺当的台阶。
刘根来跟张群一合计,便分头去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