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爷走在最前面,这老头一进了这地界,那精气神立马就不一样了。那双平日里看着有些浑浊的老眼,这会儿在黑暗中亮得吓人,透着股子猎鹰盯着兔子的锐利。
他背着手,脚步看似随意,其实每一步都走得极稳,那是多年练家子才有的下盘功夫。他手里的手电筒光束压得很低,也不乱晃,偶尔在某个摊位前停下,那光就像是手术刀一样,精准地扫过那些瓶瓶罐罐的底足、口沿。
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摊位前,孟爷停住了脚。
摊主是个把自己裹在羊皮大衣里的瘦小男人,那大衣上的毛都磨秃了,泛着一股子常年在地底下钻洞的土腥味。他面前摆着的东西不多,几件脏兮兮、甚至还带着泥土的瓷器,还有几个看着不起眼的木头疙瘩。
孟爷也不说话,慢慢蹲下身子。他没去碰那几件看着不错的瓷器,反而拿起了一个滚在边缘、黑不溜秋的笔筒。
借着手电筒那昏黄的光,孟爷的大拇指在笔筒的筒壁上轻轻摩挲了几下,指腹感受着那木料的纹理和包浆的温润。紧接着,他把手电筒叼在嘴里,两只手捧着那笔筒,凑近了仔细端详。
看了一会儿,孟爷放下笔筒,冲着那个一直半眯着眼的摊主伸出了右手。
那摊主眼皮微微抬了一下,露出一道精光,随即也伸出了那双藏在袖子里枯瘦的手。
两只手,在那宽大的棉袄袖筒遮掩下,握在了一起。
这叫“袖里乾坤”。
这是古玩行里的老规矩,尤其是在这鬼市上,更是保命的手段。谁也不知道这东西值多少钱,谁也不想让旁人听去这价格。买卖双方就在这袖筒里,捏着手指头,你来我往地讨价还价。
两人脸上都没啥表情,跟两尊泥菩萨似的。只有那袖筒微微颤动,显示着里面正进行着一场无声的博弈。
过了得有一分钟,孟爷抽回手,脸色淡然。他也不磨叽,直接从贴身的兜里掏出几张崭新的大团结,递了过去。
那摊主接过钱,也不点数,只是用手指头捻了捻厚度,随手就揣进了怀里。接着,他拿起一张旧报纸,把那笔筒胡乱一裹,递给了孟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