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6章 吏治清明!纲纪一新!(3 / 4)

第二考:百姓田产、生计、治安,是否安定。

分田是否到位?免税是否落实?

流民是否安置?有无饿殍流离?

民间有无被欺压、有无冤情难伸?

百姓不安,官场再光鲜也是乱源。

第三考:辖区教派,是否安分守法。

六条铁规是否落地?

教士是否在划定区域内修行?

有无私自讲经、煽动人心、干预政务?

教派再敢生事,就是地方官失察、纵容、养祸。

三条硬杠杠,一杆秤到底。

称职者,记功、升官、晋爵,优先内调中原重任;

平庸者,诫勉、罚俸、降职,限期整改;

贪墨渎职、阳奉阴违、勾结乱教者——杀无赦。

在这样的严规峻法之下,南洋官员人人自励、事事上心。

再也无人敢吃拿卡要,

再也无人敢敷衍塞责,

再也无人敢与教派眉来眼去,

再也无人敢把朝廷政令当耳边风。

官员们主动下到乡间、地头、港口、市集,

督办银元兑换、查看田亩耕种、巡查工坊生产、坐镇学堂教化、安抚部族民情。

从前百姓见官如见虎,避之唯恐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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