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怎么赈灾?筷子浮起,人头落地!(3 / 4)

“含恨自尽……”

卷末附有仵作验状。

“张老栓……”

“体表有陈旧淤伤……”

“颈有缢痕……”

“确系自缢身亡……”

“死前曾饮酒……”

光看完案情捋清楚人物纠缠,就花了一刻钟的时间。

顾铭指尖划过墨字,眉头微蹙。

田产、借贷、殴伤、自尽、伪据......

牵扯多人,环环相扣。

典型的复合型案件。

重在梳理脉络。

顾铭提笔在草稿纸上先列人物。

张成。苦主。

李茂。被告。

张老栓。死者。

王五。中人。

还有几名被提及的邻人、地保。

再列时间线。

“去岁腊月……”

“张成外出贩货……”

“今年正月……”

随着罗列清楚后,顾铭的思路也清晰了许多。

思索片刻,顾铭在草稿上写下:

“一,田产界石之争,孰是孰非?”

“二,借贷五十两是否属实?借据真伪?”

“三,李茂是否殴伤张老栓?与其自尽有无因果?”

“依《大靖律·户婚》……”

他先论田产。

“田地界石,当以官府鱼鳞册及旧契为准……”

“李茂擅立界石,侵人田亩,已属不法……”

笔锋一转,论借贷。

“借贷关系,重在合契……”

“借据真伪,首看中人……”

“王五身为中人,画押见证……”

最后再论殴伤与自尽。

“张老栓体表淤伤……”

“有邻人证言,系李家仆役推搡所致……”

在卷尾,顾铭援引律条做出陈词:

“诸以威势挟制人致死者……”

“绞!”

字字铿锵。

写完律法卷。

顾铭搁笔,长舒一口气。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