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3章 规格可降!(4 / 4)

要知道在新的朝贡体系下,所谓附属国,几乎与汉朝时候分封的藩国无异,细看条款里面的内容就知道了:

藩属国须向大明宗主国开放必要港口与军事要地,允许大明军队驻扎;

须按大明都督府规定员额编练军队,接受大明统一指挥,在大明对外征伐或防御外敌时,协同作战、听候调遣;

须每年按国力比例缴纳财政收入作为“常贡”;

须全面开放市场,采用“明元”为法定货币;

须推广儒学教育,设立官办书院,教授四书五经;

甚至王位继承,亦需经大明册封或备案认可……

这些条款,每一条都严苛至极,无异于将藩国当作战败国来处置,

周边藩国怎会轻易接受?

这也是新朝贡之法推行多年,却始终进展缓慢、阻力重重的根本原因。

可如今大明兵锋所指,缅甸俯首,吕宋肃清,大明舰队横扫南洋,更有利器频出,国势之盛,百年未有!

若能趁大胜之势,以威压服诸国,日后朝廷再辅以推恩分化、移民内迁、教化渗透等手段,不出数十年,南洋诸地,与内地郡县何异?

念及此处,袁可立心中已有定计,决断道:

“依老夫看,此次接待诸藩使节,规格可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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