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万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聚焦在他身上。
“你们知道,你们要去哪儿吗?”
“南洋!”前排的将领齐声回答。
“去南洋干什么?”
“打葡萄牙人!打荷兰人!”声音更大了。
江澈点点头,嘴角微微翘起:“对,去打那些不长眼的西洋毛子。他们以为大夏好欺负,以为咱们不敢打。今天,你们就要让他们看看,大夏的刀,到底快不快。”
他从赵羽手里接过一把刀,拔出来,刀身在晨光下闪着寒光。
“这把刀,跟了朕三十年。从北平打到金陵,从金陵打到草原,从草原打到江南。朕用它砍过贪官的头,砍过敌人的脑袋,砍过一切挡在面前的障碍。”
他把刀举起来,对着三万将士。
“今天,朕把它借给你们。你们替朕,去南洋砍那些西洋毛子的脑袋。砍得好了,朕亲自给你们庆功。砍得不好——”
他顿了顿,笑了。
“没有不好的可能。朕的兵,从来不会让朕失望。”
三万将士齐声高呼:“万岁!万岁!万岁!”
声音震天动地,连海面上的战船都在微微颤动。
郑成功站在队列最前面。
他今年二十六岁,是登州水师最年轻的参将。
他父亲郑海是水师提督,这次远征军的统帅。
但他不是靠父亲的关系爬上来的——十六岁从军,十年间打了二十多场海战,从一个小兵一步步升到参将,靠的全是实打实的战功。
他长着一张方正的脸,浓眉大眼,颧骨微高,嘴唇紧抿着,看上去有些严肃。
但此刻,他的眼眶微微发红,显然是被江澈的话触动了。
江澈说完话,从高台上走下来,一步一步走向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