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七章 没有恒产,便无恒心(3 / 4)

他顿了顿,目光投向了站在文官队列前列的一名中年官员。

此人名叫宋祁,原是大明的一名讼棍。

因屡次为底层百姓状告豪强而得罪权贵,险些丧命,后辗转来到新大陆。

他精通大明律,又对江澈所说的法理有着惊人的领悟力。

被破格提拔为新成立的法制院首席大臣。

“宋祁,把你和法制院这几个月的成果,向诸位大人,宣读一下吧。”

“臣,遵命。”

宋祁手捧着一部厚厚的,用黑色锦缎包裹的法典草案,缓步走到大殿中央。

他深吸一口气,用一种清晰而沉稳的语调,朗声开口。

“奉王爷谕令,法制院历时三月,参照我华夏历代法典,融合新大陆治理之经验,编纂《华夏帝国法典》草案,共计十二章,三百八十一条。”

“今日,呈于御前,请王爷与诸位大人共议!”

话音落下,大殿内响起一阵轻微的骚动。

宋祁没有理会众人的反应,翻开了法典的第一页。

“法典总纲第一条:南华夏帝国之疆土、海洋及一切资源,神圣不可侵犯。凡蓄意分裂、出卖帝国利益,勾结外敌,窃取军政机密者,皆为叛国罪。一经查实,无论身份地位,一律处以极刑,抄没所有家产,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永不录用!”

这一条,杀气腾腾,掷地有声。

殿内众臣,尤其是武将一列,纷纷点头,面露赞同之色。

经历了与欧洲联军的血战,所有人都对叛国与间谍这两个词,有着切齿的痛恨。此条律法,乃是应有之义。

宋祁继续念道:“民法总则,财产权。第一条:帝国公民通过合法劳动、经营、继承及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作坊、商铺、船舶、金银、有价票证等,受帝国法律神圣保护,任何个人或团体,非经合法判决,不得侵犯、剥夺、查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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