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恐惧,他在思考。
左执事杀死那个男人,用的是毛笔,而不是绳子。
如果绳子是用来处刑的刑具,那么在刚才那种情况下,左执事完全可以直接用绳子来处死他。
那样更有威慑力,更符合“刑具”的设定。
但她没有。
她用的是毛笔,是那个男人自己的血,完全绕开了绳子。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绳子和处刑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换句话说,绳子不是刑具。
那绳子的作用就只剩下了一种——道具!
结合自己之前的推理,绳子应该就是能改变时间流速的关键道具——
但,那要怎么使用它呢?
是要把绳子系在身上?系在手上?系在笔上?
是要用绳子打结?打多少个结?什么位置?什么顺序?
还是要用绳子把自己吊起来?倒吊?正吊?
无数种可能性像潮水一样涌来,又像退潮一样褪去。
就在这潮起潮落之间,林枫的双眼忽然一眯,瞳孔深处闪过一道锐利的光。
林枫的目光缓缓移动,从那些还沉浸在恐惧中的人群身上移开,落在了抄经堂墙壁上的那幅警句上——
“反”,反过来。
也就是,倒过来。
倒悬,倒吊!
绳子末端悬在桌面上方二十厘米处,这个高度……
如果写字的人,是倒挂着的。
头朝下,脚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