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汉面不改色,甚至嘴角还扯出一抹“看见没,老子不怕”的得意笑容。
他飞快地拿起狼毫,笔尖探进自己指尖那滴血珠里,蘸了蘸,开始在纸上落笔。
“看见没?就这么简单!”他头也不抬地嚷嚷,“你们再磨蹭,天都要黑了!”
众人被他这么一带,心态瞬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都开始抓起桌上干涸带血的锥子,咬牙狠狠扎向指尖。
鲜红的血珠立刻冒了出来,他们慌忙蘸上狼毫,在素纸上匆匆落笔。
因副本早已抹除语言壁垒,加之各国都在普及汉字认读与书写,所以即便经文是汉字,对在场天选者而言也并无不公,人人都能识得、写得。
有个梳着莫西干头的白人青年写得飞快,笔走龙蛇,可那字迹潦草得几乎无法辨认——
才写到第三行,纸面上忽然泛起一阵诡异的暗光,那些字迹像被什么东西吸进去一样,迅速变淡、消失,眨眼间就变成了一片空白。
“谢特!”莫西干头骂了一声,“这就没了?!”
他旁边的同伴探头看了一眼,幸灾乐祸地说道:
“谁让你写那么潦草,没听接引者大人说要工整吗?”
莫西干头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咬了咬牙,用力挤出几滴血,放慢速度重新抄写。
林枫没有动,目光转向左侧的朴智源。
他已经将锥子刺进了指尖。
血珠渗出来的瞬间,林枫的瞳孔微微一缩——颜色不对!
不是鲜红,也不是暗红,而是一种淡粉色,像被水稀释过的颜料。
可朴智源本人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到任何异常。
他用毛笔蘸了蘸那淡粉色的血液,笔尖落在纸上,开始一笔一画地抄写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