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他公器私用,践踏法律的尊严。”
“但是您说得对,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方弘毅看着面前的韩初文,心中一时百感交集。
在互联网上曾经有这么一种探讨,迟早的正义还是不是正义。
有些网友引用英国的一句法谚,称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因为时间不对就证明程序非正义。
举个例子,司法判决的结果是公正的,但是如果过迟做出判决,程序上的不公平将使裁决成为非正义的。
这里面就涉及到司法裁决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要看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
也有一部分朋友认为,迟来的正义仍是正义。
因为从法理本身看,正义是对公平、权利的终极捍卫,其价值不因时间推移而消散。
正义也是社会制度的基础,是人们在完全平等状况下共同选择的基本道德原则,在正义的基础上,再选择其他原则以构建政治法律制度。
正义是对是非善恶做出的公正评判和矫正,正义的属性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
说白了,这两种声音各有各的道理。
一方是对程序正义的极限追求,既程序不正义一切皆虚无,在不正义的程序下就不会有事实正义。
而另一方是对事实正义的认可。
既只要维护公平正义,就算晚一些也没关系。
对此方弘毅不想做过多的评判和讨论,因为这两种声音至今也没有分出到底谁对谁错。
可看着面前的韩初文,方弘毅心里并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