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高度专业化的组织,为什么会同时接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业务”?
一边是替天行道的义警行为,一边是针对性的复仇行动。
这两种行为背后的心理动机完全不同,甚至可以说是相互矛盾的。
义警行为的动机通常是道德驱动,带有一定的理想主义色彩。
而复仇则是纯粹的个人情感驱动,充满了仇恨和愤怒。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动机,怎么可能同时存在于同一个组织身上?
除非......
李木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但很快又自己否定了。
“不,不可能。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组织的结构就太特殊了......”
他站起身,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
烟草和咖啡因已经无法缓解他紧绷的神经。
这个案子就像是一个破碎的拼图;
每当他以为找到了关键的一片;
就会发现它根本不属于这幅图画。
“李教授,还在研究呢?”
张据端着咖啡走过来,脸上带着疲惫。
“要我说,你想的太复杂了。”
“说不定就是吴薇花钱雇的杀手,既报私仇,又顺便替天行道一把。”
李木摇摇头:“犯罪心理不是这么简单的。”
“一个人的行为模式是由其心理动机决定的,而心理动机具有一致性。”
“复仇和替天行道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心理动机。”
“不可能同时成为同一个人或同一个组织的主要行为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