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立刻回到主桌,而是脚步一转,走向了宴会厅靠后的几桌。
那几桌的气氛明显更加随意和热闹。
宾客穿着相对普通,有穿着休闲西装的,也有穿着羊毛衫甚至夹克的。
年纪跨度也大,从二十多岁到五十多岁都有。
桌上已经杯盘狼藉,啤酒瓶摆了不少,划拳行令的声音隐约传来,夹杂着阵阵开怀大笑,显得格外接地气,与整个宴会厅其他区域的氛围有些“格格不入”。
唐锦弦反正一个也不认识。
“那是陈默的大学同学,还有他父母的一些老邻居、老朋友。”胡笳在一旁轻声解释,语气带着感慨,“默哥一直念旧。”
只见陈默走到那几桌,脸上的笑容瞬间变得无比放松和真挚,仿佛卸下了所有光环。
他随手拿起桌上一瓶开了的啤酒,也不用杯子,直接对着瓶口就和一个身材微胖、穿着格子衬衫的男人碰了一下。
“炜哥!养鱼呢?干了!”陈默的声音带着爽朗的笑意,那神情姿态,与刚才和董事们碰杯时判若两人。
“靠!黑狗你现在牛逼了,但是我还得说,你特么能不能不要叫我炜哥!”那被叫做“炜哥”的男人毫不客气地回怼,引来满桌哄笑。
陈默真的一仰脖子,咕咚咕咚灌下去大半瓶。
放下酒瓶,他脸上带着畅快的笑意,又拿起酒瓶,挨个给桌上的老同学、老街坊倒酒,动作熟练自然,没有丝毫犹豫或嫌弃。
他拍着这个的肩膀,捶着那个的胸口,大声说笑着,回忆着学生时代的糗事,询问着对方家里老人孩子的近况。
那份熟稔和亲热,是发自内心的,不带丝毫作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