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这名凶手就对此事耿耿于怀,伴随着时间,心中的那股郁闷之气越来越严重,每次看到他的死对头和他喜欢的女人,上班的时候恩恩爱爱,下班的时候拉拉扯扯的一起下班,他心里面就越来越不是滋味,越来越不爽。
尤其是那名下夜班的年轻男性知道这名凶手,也喜欢她。
因此,常常在凶手面前,故意炫耀自己得到了那位女同事的爱和身子。
终于,这名凶手,忍不住了。
有一天他刷手机,又看到了南城市发生的这个系列案件,因此,他便想要冒充这个杀人犯。
杀掉下夜班的年轻男性,栽赃嫁祸。
然后,他就去那么做了。
当警方听完这个。
愣了一愣,虽然觉得说的很合理,但他们还是不相信。
因为,有一个很重要的点。
这个系列案件的杀人犯,每次犯案之后,都会在死者的肚子用刀刻下血字,血字是这个世界上的名人的名字。
共同的被害者特征只有相关侦办此案件的警方人员才知道,从来没有对外公布过,就是怕出现模仿杀人犯,也是如此,这一点是证明第6个被害者也是同一名杀人犯所为。
如果不是有这个共同的被害者特征,那么,这名凶手杀了这个下夜班的年轻男性,就算是再怎么嫁祸,警方也是不会相信的。
因为,那名杀人犯,前五名被害者都是年轻女性,还是出入夜场的。
怎么就第六名,突然搞了一个下夜班的年轻男性呢?
对此,警方继续审问这名凶手,问他,既然是你杀了那个下夜班的年轻男性,那么肚子上是只有警方和那个杀人犯才知道的被害者特征,你是怎么搞出来的?
那名凶手当时回答。
他也是目击证人。
亲眼目睹过那个杀人犯墙煎杀死过一个夜场的年轻女性。
最后他等那名杀人犯杀死那名年轻女性,离开后,他就走了过去,看到了,那名死掉的年轻女性,肚子上的人名。
也是根据这个,加上自己的判断。
所以才会留下那种被害者特征,误导警方。
对此,警方肯定是半信半疑,还是要继续调查,不可能听信片面之词,一面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