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写下一行字“极强的掌控欲与秩序感”,说:“从外形看,她追求极致的可控性。所以她平时肯定有固定的护理时间、固定的社交圈层、固定的处事流程,讨厌被打乱。这种掌控欲会延伸到谈判桌上。她习惯主导话题走向,习惯设定规则,习惯让对方跟着自己的节奏走。一旦局面超出掌控,她会沉默或者直接终止谈话。”
程时垂眼夹起一块叉烧,在嘴里细细品尝那咸香微甜的滋味:“嗯,这就是突破口了。傲慢的人,最容易轻敌。越是在意自己的阶级,越害怕阶级滑落,所以越讨厌新事物,不喜欢跟新钱合作。不过,一旦她发现自己无法掌控局势,就会崩溃得比所有人要快。”
他们一边吃一边聊,完全不理会外面干等着的黑社会。
那几个人好几次想冲进来,却又被头目拦住了。
程时看了一眼老板:以前没看出来。这个老板还挺有威望的。
他们吃完付钱,出去。
那几个黑社会冲上来:“磨磨蹭蹭,故意耍我们的吧。”
程时说:“别搞出人命。就当活动活动筋骨。”
他们两个是不是要运动一下,不然打架的本事生疏了,不利于以后出去外面干活。
他本来是跟陆文渊说,那些黑社会却以为他在向他们求饶,所以狂妄的叫嚣着:“现在求饶晚了!!
程时长腿一伸,直接踹翻一个,又一拳打趴下了一个。
陆文渊已经干翻两个了。
剩下一个瘦瘦小小的混混,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跑还是该冲过来。
冲上去就是送死,毕竟他一对一都干不过对面的,别说一对二了。
可是转身跑的话太没面子了。
程时咧嘴一笑,问:“还打吗?要打就快点上,我赶时间。”
那人终于下定决心,转头一溜烟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