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疯子大开口(3 / 4)

与此同时,XX市内,狄国锋的上司,这会儿正收到来自更上面的电话。那头很不高兴道:“怎么个事情?这个案子不是说上上个星期就已经破了吗?不是说人已经抓到了吗?”

“对啊!现在还关着呢!”

“那这波舆情怎么出来的?不是说那个宁国荣的侄子出事,他工厂受牵连被人泼大粪吗?他那个侄子不是已经澄清了吗?怎么又扯回来了?”

“我们也在调查啊!”

“赶紧的!闹得简直不像话!XXX都发火了!”

……

“……被告宋女士,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跟风谩骂指责我的当事人宁毕书,强奸他的女友萧洮洮。随后又公开了宁毕书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扩大了该网络暴力事件的规模,甚至严重影响到,多位宁毕书亲友的正常生活。

包括宁毕书的三叔宁国荣,因为该事件原因,其企业工厂大门,遭遇部分社会人员,向其工厂大门泼洒粪便,并导致企业声誉受损,企业订单被甲方取消。另外还有宁毕书的父母,都因此受到严重的精神打击,宁毕书母亲为此晕倒,被XX街道副主任黄清清,送去医院治疗。宁毕书的父亲宁国强,也被紧急转移到养老院,只为躲避网络暴力环境。

但宋女士的污蔑,是子虚乌有的。我的当事人宁毕书,和他的现任女友萧洮洮,是正常的恋爱关系。萧洮洮女士也已经年满18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人。

事件的起因,仅仅只是今天的被告律师郭晨,在未明确情况的前提下,上传了几张萧洮洮女士的母亲栾女士,去酒店寻找宁毕书先生和萧洮洮女士的照片,导致网络上部分人员,对事件产生误会,并刻意加以煽风点火,以致目前的局面。

被告宋仙仙女士,作为该案中的关键节点人物,和主要扩散谣言和扩大谣言的推手,对该事件负有重大负面责任。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第XX条以及《XX法》第XX条,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宁毕书先生,要求法庭判决宋仙仙诽谤罪名成立,另外赔偿精神损失费及名誉损失费10万元,并在X博上连续道歉30天。道歉文案,由宁毕书先生审核同意后才能通过。原告陈述完毕。”

说完目不斜视坐下来,连看都不多看隔壁一眼。

而反观隔壁,宋仙仙一家这时早就急得不行了。

宋仙仙她妈妈更是直接在旁听席上张嘴就喊:“放你妈的屁!明明是宁毕书要强奸我家仙仙!”

审判席上,几个法庭工作人员听得齐刷刷一抬头。

愣了两秒,审判长先来一句:“请旁听席人员保持安静。被告可以开始陈述了。”

郭晨早就等得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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