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五是一只狗的话,那就是安达和一条狗抢住的地方。
一直等到晚饭被摆上餐桌,安达才伸着懒腰爬出来,他好像被马鲁姆丢到地上之后,就忘记了该如何走路,只剩下两条胳膊还能活动。
亦或者是被钓鱼大汉坐在了背上,把神经压坏了。
他吃力爬上椅子,摆正自己的身体,就开始胡吃海塞起来。
原始人进食第一条例,就是用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分量往嘴里面塞,这样才能保证自己不会饿肚子。
亚伦都不免哀叹起来:“父亲,你这吃相到底是怎么养成的习惯,祖父还活着的时候,没教你什么吗?”
他担心爷爷也是和父亲一样的生物爹,由此为家族基因的传承深深地忧虑起来。
老东西用袖子擦了嘴,抬起头油光满面,支吾道:
“那倒也不是,只是你爷爷死的时候我年纪比你还小,然后就开始流浪,那个时候我哪知道自己是永生者啊,可不得见到吃的就往嘴里塞,免得把自己给饿死。”
“直到遇见尔达和那一堆狐朋狗友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力量。早知道每次快要饿死的时候就跳河跳崖算了,当时那么有求生意志干什么,以至于饿肚子的感受我一辈子都记得。”
老东西还是第一次聊到自己过去的心态,那些经历造就了现在这样的安达,对食物虽然没有什么病态的执着,但吃饭的时候也像是在抢食一样,生害怕吃了这顿就没下顿。
亚伦正要生出一些同情心来,深感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就听见外面街道传来喧闹声。
孟迪斯人口稀少,大家住得都很聚集,平常外面有个什么事都能立刻吸引众人的注意。
老东西更是个凑热闹的性格,只要不是和他有关,他就喜欢待在阴暗角落里一动不动,看着别人吃瘪受苦。
可谓是懒惰和勤奋的结合体。
这一次更是端着凳子就跑到墙边,爬起来两只手撑在墙上,小心张望着,嘴里已经开始描述外面看见的情景:
“唉唉,是我最喜欢的扯头发扯衣服打架,冬天这么冷,这帮人都能打到光膀子,太有意思了。”
“他们是在抓小偷还是干啥?怎么下手这么狠,唉哟,揍他,踢他小腿肚子窝!”
“妈的,三个打一个还输了,别人就是衣服破了点,你们怎么手上全是血,还都是自己的血?一帮废物!”
安达越看越揪心,恨不得自己加入其中去,但是担心从恐虐片场变成色孽片场,因此也就消弭了刚才那冒险的心思。
小安抱着自己的碗走过去,他吃饭比较慢,喜欢体会每一口食物的味道,抬起头好奇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