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1章 她诬告陷害!(3 / 4)

听到这话,本来已经拿起法槌准备敲的审判长顿时愣了一下,他都要宣布休庭了,这个案子之前的时候高院这边已经讨论过了,如果检察院支持无罪,那直接就会判无罪。

所以休庭之后他就准备宣判了。

结果这周云还有话要说?

“你说吧,还有什么事。”审判长放下法槌有点无奈道。

周云看了看旁边不说话的李悦,开口道:“审判长,还有省检市检的三位检察官,通过我们刚刚的描述,我认为可以说明一件事,被害人李悦,在明知道自己的伤痕并不是当晚造成的,却依旧那么强调,而且到了本庭开庭时仍然那么说。”

“这是什么性质呢,这是典型的诬告陷害!”

对,这就是典型的诬告陷害,诬告陷害和不小心报错案子有一个很典型的区别,那就是当事人是否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诬告。

李悦知不知道自己的膝盖早就受伤了,知道啊,刚刚的证据已经能证明这件事了。

那在这样的情况下她还那么说,那就是诬告陷害了。

实务中为什么很多案子都没办法弄成诬告陷害,就因为这个“明知”。

要想证明对方“明知”没有犯罪而去报案或者干嘛的,很难,这种主观方面的东西必须得用完全客观的证据来证明,这就对证据的要求特别高。

并不是所有的案子都能和强奸案那样靠口供的,强奸案很特殊。

但是在这里,周云的操作完美地让李悦把自己的主观想法暴露了出来。

她受没受伤这个默认是明知的,这不需要证明。

为什么呢,这属于证据体系中“众所周知的事实”,这是无需举证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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