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网络水军一案是青县那边负责的,但是这些人那可就不好说了,毕竟他们可不是网络水军!
青县那边这次立案是以网络水军的名义来立的,而这帮雇佣网络水军诽谤他人的,不能按照网络水军来处理。
老洪的大脑转的飞快,网络水军团队一般是以非法经营罪来处理的,但这次同时也有诽谤他人的行为。
所以这其实是一个想象竞合犯,在实务中要择一重罪处理。
非法经营罪是五年以下,诽谤罪则是三年以下,那肯定是要以非法经营罪来定罪量刑。
但并不能否认存在诽谤罪。
而那些个雇佣者,其实就应该算是诽谤罪的共同犯罪。
公司领导竹筒倒豆子一样道:“有三个法律咨询公司的,还有四个律所的……”
有意思,真的有意思,老洪一下子两眼放光:“这个案子归我们!”
旁边青县的同事犹豫了一下道:“洪队,这应该归我们吧?毕竟我们都立案了。”
老洪很快就把之前想的说辞拿了出来:“这怎么能归你们呢,你们确实立案了,但是这个案子和你们的案子不是一个案子。”
“而且这些嫌疑人都是在京海的,那就应该归我们来管!”
实务中发生这种情况怎么办,大家商量着来呗,青县过来的也不可能都带走,人家本地的同志帮了你们多,总得让人家喝口汤吧。
都是一个国家,在哪审不是审啊。
逼急了人家不给你放人你咋办,你也没办法。
那么多的“远洋捕捞”咋来的,人家本地的认为不能抓,你就没办法抓,只能私下里偷偷的把人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