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就好好休息一下,读书也好,出去转转也成。你怎么想的?”
“午后稍转一转吧。日后看书的时间总是很多,这家乡的山水再见怕是不大容易了。”
“好,你能这样想实在是再好不过了,我也怕你日后成了书呆子,辜负了这大好河山的。”
用完午餐,三人就朝着镇中行去。太阳很好,暖暖地照在身上,还给这稍显萧瑟的大地披上了一层光亮的外衣,冬末的山野和当日初夏时的旧观差别很大,朝着记忆中的路径,记忆中的地方行去,经过多半个寒冬四虐,山上到处都是光秃秃的景物,只有一些四季常绿的树木偶然点缀其间,带来的不仅仅是旺盛的生机,仿佛还有那不屈的意志。
景物迷人眼,然最喜人的却不是这个,而是三人行在路上之时,路侧沟渠边突然蹿出一只野兔来。也不知是这个兔子出来觅食时一时发晕,还是怎地,竟朝三人冲来,见到三人后,又受了惊,忙不择路的开始逃窜。只不知是它冬日里食物太多,导致吃得太肥,所以行动会有些迟缓,还是说亨亚日的身手自这几年以来习练拳脚之后就变得矫健异常。亨亚日终是少年,心态萌发,当下就朝它猛冲追去,在与它平齐时,就朝蹦蹿奔逃着的兔子当头一掌拍下,让这兔子顿时受了挫。亨亚日接着就又是一阵拳打脚踢,可怜的小东西最终被他摁在地上,然后给拧着后颈制服。
这个插曲终是扰乱了大家观景的心思,亨书勤说道:“不错,过年得只兔子,有它过年,没它也过年,真是意外之喜。品福先把它带回去,要是活着,明日里上山可是有顶好的见面礼了,还新鲜。”
王品福从亨亚日手中接过野兔,用手拧了拧,感觉了下,说道:“二老爷,收成不错,这家伙可足有五六斤重呢。我这就回转,先收妥了,再回来。”
“去吧。”王品福领命而去,亨家父子两个缓慢前行。亨亚日往山上看了一回,说道:“父亲,山里的这些野物可不少,刚刚还看起到过野鸡,甚至还有松鼠。”
“嗯,要是下过雪,你甚至能见到成队的野猪穿行呢。
要是不求凡世荣华,又耐得住孤寂,这山上其实是个很好的地方。景色是一个方面,生活的乐趣也未必就比山下稍少。”亨亚日没有说话,但也深以为然。
下午的观景之旅在此之后也再无惊喜,故地重游,看过一程后,三人回转,并不再有意外收获。而亨亚日一路上,四周观遍,野物倒是再次发现了不少,只是再也没有肯送上门来的。可能是少了根木桩吧?不然真是可以守株待兔一回。这周围大大小小的树木,这些兔子大概也是眼熟,不肯再往上撞,要是有心再栽上这么一根的话,说不得就会有不开眼的野物撞上。不知不觉中,亨亚日的哈喇子从嘴角淌下,王品福正好见到,迟疑地问道:“四少爷,可有什么不妥?”
“没有的,没有的。”亨亚日脸上一红,只擦了擦嘴角,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