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时代,贵贱有种,贵人犯罪不受罚,甚至是一种大家见怪不怪的合理现象。
甚至内心承认,这是理所应当的。
可有了陈宏写的律典,大家就会知道,原来,这是不对的。
这就是一部具有思想价值律典的启迪作用。
其律法精神,足以影响一个民族千年的价值观。
这就是律典的意义。
办不办得到是一回事,应不应该、对不对,又是另外一回事。
而且有了陈宏写的律典,等到朝廷、官吏要征苛捐杂税的时候。
大家就都知道这是不对的、不应该的、不合法的。
也就有了反抗的理由,占住了大意。
陈宏在农业税上做出了诸多限制,却对商业税没有限死。
就是为了逼迫朝廷以后的征税重点慢慢转到商业上来。
陈宏相信,在他的指导下,大秦的发展速度,会以一个全世界都目瞪口呆的火箭般的速度发展。
商业繁荣,也不过眼前之事罢了。
未雨绸缪,还是很有必要的。
天下初定,百姓很是需要休养生息,废除那些乱七八糟的苛捐杂税。
有自己即将放出的高产粮食大招,就算征得低了点,其实收上来的赋税,反而要比之前高。
这就是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总值提上来所带来的正面效应。
陈宏的律典除了体现基础律法思想原则、重要大方向制度、重要律法简洁总纲的「总典」外。
还有「详律」涉及到方方面面、事无巨细,吸取天下英才和百姓的建议,把详律修得漏洞少少的。
哪怕是一个文化水平不高的小吏,拿着「详律」当字典查,都能查出到底应该怎么判案才合理。
至少是大概知道原则和具体惩罚范围。
按着律典的思想判,怎么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陈宏的《大秦律》,兼具了简洁明了和详细教程两种属性。
只要官吏没有私心,没有和百姓生殖隔离,就不会判得过于离谱。
当然,这只是理想状态。
事实上,高高在上的官吏必然是无法共情尘埃里的百姓的。
“何不食肉糜”的变种思想,肯定会因为阶层隔离而存在。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律典修得再好,执行的人不行,也是问题多多。
但至少还是明文规定了是非。
只要还有一半的官吏,大体是按律典办事的。
这律典就有编纂的价值。
而以大秦严苛的法家运行体系,陈宏估计,执行自己律典的,怎么着也能有个七八成吧?
而对自己律典内容的执行度,怎么着也能有个五六成吧?
别说五六成了,就是一两成,那也是值得的。
因为陈宏的《大秦律》其实总体还是往宽松仁德那方向修改的。
废除了许多酷刑,把连坐制度的适用范围狠狠地缩小了。
寻常老百姓根本,只要不犯大罪,这辈子都不会被连坐了。
光是这点执行下去,整个天下,瞬间就会变得润滑许多。
会减少许多百姓对暴秦的厌恶情绪。
事实也如陈宏所预料的那样。
等陈宏把新编的《大秦律》给始皇帝嬴政看过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