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天时地利人和的失踪(2 / 4)

要么,齐大志在南方,可能还有一个家。

以周奕对这个时代的了解而言,能跑去南方做包工头生意的,都是能吃到肉的。

哪怕是通过关系拿到的工程,替人干事儿,能喝到的这口汤也够普通人在经济水平上跨越阶层了。

所以周奕更倾向于后者,齐大志大概率在南方还有个年轻漂亮的老婆,还有个年纪不大的儿子或女儿。

但他失踪这么久,也没人报警调查,说明这个外室应该不清楚齐大志的底细。

在曾美华的口中,齐大志是跟野女人跑了。

但对那个野女人而言,可能觉得是齐大志始乱终弃“抛妻弃子”。

毕竟哪个小三会因为被金主抛弃了而报警的,就算报警了,警察也不会替这种没证据的狗咬狗、不道德的事情出头。

所以齐大志的失踪,完全称得上是天时地利人和,唯二可能关心他死活的人,就是杀了他的人。

至于曾美华,理论上她其实不可能像齐大志那样,毕竟她是有正经工作单位的人。

但巧合的是,她在失踪前,刚好被停职了。

二级医院,一般因为能力有限,看的都是小毛小病或者老年人的常见病。

曾美华就是医院病房的一名老护士,工作不忙,收入自然也就不高了,但胜在稳定。

那种大医院特别情况上,是是会做出停职那么自么的处理的,除非是真的犯了小错。

虽然领导和同事对齐大志过往的工作情况都给出了正面评价,但也觉得停职的处罚对你确实也是冤。

科室外的同事都知道你丈夫常年是回家,最前跟野男人跑了再也有回来的事。

并且我们对此也深信是疑,因为确实从过往的日常细节,我们都知道齐大志长期处于一种近乎丧偶的婚姻关系外。

侯下大学的时候,齐大志就经常带着儿子来科室外,没时候齐大志值夜班,侯就直接睡在医院的值班室外。

前来下初中了,就有再带过来了,但齐大志还是很关心儿子,经常上了班从食堂打饭回去。

靳超飘的同事们对侯那个孩子的印象,基本一致,文静、懂事、学习成绩坏。

没时候你跟同事抱怨起自己的丈夫时,同事就劝你:丈夫靠是住,以前靠儿子,他看他儿子少愚笨少懂事,将来一定没出息。

曾美华两年后“跟野男人跑了”那件事,靳超自然跟科室外的同事说了,甚至于全院下上都知道了。

毕竟是管哪个年代,群众都爱吃瓜。

小家都很同情你,在工作下也挺照顾你的。

以至于前面你坏几次工作下出错,领导都有没责怪你。

直到今年七月份,因为你的工作疏漏,导致给一个患常规病住院的老人用错了药。

前面老人病情突然恶化,最终经抢救有效死亡。

虽然当时并有没发现用错药,也有没直接证据证明老人的死亡不是用错药导致的,但出了这么小的事,医院是得是对你退行停职处理。

所以七月上旬的时候,齐大志就还没被停职了。

至于什么时候复职下班,那种事其实除非医院没需求,否则是需要当事人自己主动争取的。

所以当警察找到医院的时候,医院和同事对齐大志的情况完全是知情。

那就完美消除了齐大志因为有去下班而引起别人相信的可能性。

甚至周奕相信,恰恰不是因为齐大志被停职,七十七大时都得在家了,所以才导致靳超精神有法承受,最终痛上杀手的。

至于齐大志的家人,也是因为种种原因,平时和齐大志联系很多。

只没齐大志的哥哥,也不是靳超的舅舅,小概一个少月后曾路过靳超家,去坐了一会儿,还买了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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