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思铭简单讲清楚自己的目的。
“铜山矿业案没有终审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名下的股权是冻结状态,收购不可能完成。”
闫胜利从法律角度判断,而后又告诉宋思铭:“既然昌顺市政府的临时专班托管效果不好,那就换一拨人嘛,可以让你选的收购方,先接替临时专班,代为管理铜山矿业,什么时候股权解冻,什么时候再考虑收购的事。”
“没有收购就可以参与管理?”
宋思铭怀疑道。
“当然可以,由负责铜山矿业案的公检法,加昌顺市政府,再加你选的那家收购企业签订一个三方托管协议,明确好权责,期限,费用,监管机制,就可以进场了,只要托管企业只管经营,不碰股权,不参与分红,不处分资产,仅负责日常运营就是合理合法的。”
闫胜利对宋思铭说道。
“明白了!”
说实话,这种法律上的问题,闫胜利不说明白,宋思铭真就不懂。
“铜山矿业案是青山公安局侦办,青山检察院公诉,青山市中院审理,所以,三方协议里的公检法,不存在问题,你只要说服昌顺市政府同意托管,再找到一个愿意接手管理铜山矿业的企业,就可以了。”
闫胜利给宋思铭指出最清晰的方向。
“明白了,谢谢闫市长。”
宋思铭向闫胜利道谢后挂断电话。
其实,宋思铭也不是非得马上就找家企业把铜山矿业买了,只要能深度参与铜山矿业的经营,进一步影响到铜山矿业海外总代理惠邦国际就可以了。
所以,闫胜利说的托管法一样有效。
至于托管企业,宋思铭早就想好了,那就是金山矿业。
宋思铭紧接着又给曾倩打电话。
“曾总,我已经想到解决惠邦国际的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