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870章 纠纷(2 / 4)

路上,宋思铭向这名科员,了解了一下服装厂的基本情况。

服装厂的法人名叫包鑫磊,并不是王屯村人,只是租用了王屯村的二十余亩荒地,建起了工厂。

工厂是彩钢结构,工人以王屯民村民以及周边村子的村民为主,一共有五六十人。

目前,已经经营了差不多三年,是干泉乡重点扶持的创业项目。

说话间,车开进了王屯村。

穿过王屯村,到了村子的另一头,服装厂出现在眼前。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在服装厂外排了一排,现场已经拉起来警戒线,高新分局和干泉乡派出所的民警,正在维持秩序。

警戒线外,站满了王屯村的村民。

宋思铭下车,一眼看到干泉乡派出所所长赵新民。

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到赵新民面前,问道:“有没有人员受伤?”

“没有。”

赵新民答道。

“没有就好。”

宋思铭长出一口气。

而后又问赵新民,“经济损失大吗?”

“一间厂房变形,烧了几十件衣服,消防车来之前,火就已经扑灭了。”

赵新民继续回答道。

“还好,还好。”

听闻经济损失也不大,宋思铭悬着的心,彻底放了下来。

“刚刚消防的同志勘验了一下,爆炸物是鞭炮,我问过工厂负责人了,鞭炮并不是他存放的,他怀疑有人故意投放鞭炮,制造爆炸。”

赵新民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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