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好。”苗淼恭恭敬敬地给中年男人行礼。这个男人恐怕是原著中少有的和男猪脚不对付的角色,也是仅剩不多的有理智的男人。可惜,正因为他和男猪脚关系不好,被男猪脚龙傲娣的亲爸炮灰掉了。
他带领第一军团十万人驻守奥斯古城,加上本来在这座城驻守的军队,一共五十万人。因为男猪脚的插手,本来大好的局势,变得诡异莫测。这个男人在一次攻城战中负伤,不能再指挥战斗。于是他就大胆选择,将整座城池军队的管理权交到oss手上,而不是男猪脚。
当然,作者这么写,完全是为了凸显出男猪脚的英勇和被势利小人不信任、被排挤的现状。说实话,那一卷的确是看得人热血沸腾。但仔细琢磨又觉得不对劲。男猪脚参加战斗的确是很英勇。但如果不是他一昧的鲁莽和愚蠢,五十万军队也不会锐减到三千,第一军团更是全军覆没。
如果不是他的举动,oss完全可以用最小的代价保住整座城池,更不会差点死在奥斯古城。记得有个读者指出这一点,说男猪脚实在是太愚蠢,害得近五十万士兵惨死。而作者的回答更是奇葩到让人不忍直视,他说,“不这样写,而是遵照奈法利安的计谋,我写得出来,你们看得爽、看得热血沸腾吗?我描绘的是一个独胆英雄(指龙傲娣),不是一个满腹计谋、算计频频的狐狸(指oss)……”
好么,为了看得爽,为了描绘一个独胆英雄,那四十九万六千多人的丧生,还真是死得其所吗?想到这里,苗淼对眼前的中年男人多了几分蛋蛋的同情。
这位仁兄看着自己部下全部阵亡,几乎精神崩溃。最后可是一边流着血泪一边杀敌,即使最后被戳成马蜂窝,也屹立不倒,站着死掉的。是个很有血性很有责任感的男人。
面对苗淼的称呼,那中年男人有些不满地对乔娜丽抱怨,“我看着有这么老么?”
“三十二岁很年轻么?”乔娜丽笑眯眯地反问,“喊你一声叔叔已经是给面子了,如果这个丫头喊你一声老爷爷,你再哭诉好了。”
“你也说了,才三十二岁了。”因为常年打铁,他的肌肤有些偏黑,加上脸上身上都被烟尘熏得黑黝黝的,看着比实际年龄老了不止十来岁,“我连未婚妻都没有找到半个,就直接荣升为叔叔了,这让我情何以堪啊……”
“少贫嘴,今天来可不是看你耍宝的。”乔娜丽琼鼻轻哼,衬得她俏皮了几分,倒是让眼前的男人看直了眼,“完不成她的心愿,你可是要砸招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