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房子和50两,放在村里。等有机会就买田,留给那个孙子。
村长还说,要是过继的孙子途中发生什么意外,孙半仙的房屋田地就收回来,归村中所有。
要是平安长得娶妻生子,孙半仙的所有,就归他。”
其实村长这么做,是防止侄儿把孙半仙的田地房子归自己所有,不是归过继的孙子所有。
村里人可不准这样的事发生。
既然过继了,就要跟原生家庭没关系,要认孙半仙为亲人,做孙半仙的香火,传宗接代也是替孙半仙传。可不能乱了传承已久的规矩。
苏氏认为村长做得很合理:“阿娘,这个小孩只不过5-6岁,等长大成人还有十几年了,这段时间10亩地的收入,早就还清父母的养育之恩了。”
何况村长还打算用50两继续买田,作为过继孩子的财产。
买来的田地自然归孙半仙侄儿种,收成还是归他们家,太划算了。
黄氏也是这样认为的:“村长这样的安排,大家都觉得很合理,反正村里的账本算得一清二楚,村里也不会贪孙半仙一分一毫,他的所有都应该留给他的孙子。”
除了孙半仙的侄儿有意见,村里其他人是不会有意见的。
但侄儿的意见,抵抗不了村里的权威。想要在孙家村生活,必须遵守村规族规。
由于今晚村里的气氛异常的阴森,凝重。黄氏吩咐大家早睡,又喊孙三叔去守灵。
孙家村人无论谁过世了,每家每户必须派代表去守灵,毕竟同根同源,沾亲带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