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峰围着车子前后查看着。
然后他又查看了一下四周。
这条路很偏僻。
死者是个女司机,而且出租车所在的公司和上一起案子,女司机所属的出租车公司是同一家。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这名司机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同事的事情。
之前一起案子,现场初步判定,凶手不止一个人。
在这种情况之下,什么样的人能够安心上车呢?
女性?
不太可能!
因为女性不会对同性的器官产生兴趣,当然,这是陈青峰基于多年办案,所掌握的经验。
从现场的细致程度来看。
这个地方应该是精心挑选的。
而且案子发生在下雨的那一天,因为车的内部有积水,应该是凶手走后没有关闭车门,导致雨水进了车里的缘故。
这些细节都需要办案人员仔细的去揣摩。
除此之外,陈青峰觉得这个案子凶手虽然在模仿,但是似乎也在彰显自己的个性,比如他割掉女死者的器官。
所以,这不是一起单纯为了钱财的抢劫案,而之前的案子则很好理解,为了劫财劫色。
从性格上,这两起案件的凶手就应该不是同一个人,一个只对杀戮感兴趣,另一个则是随机选择受害人,杀害之后,图财图色。
如果问陈青峰,哪个凶手更危险?陈青峰,凭经验感觉应该是第二个。